首先,解释两个概念。一是"出资"。向公司出资入股,即为公司股东。二是"法人"。提问中,"谁当法人"的说法是错误,根据《民法总则》"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民商事主体。因此,应当问"谁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出资人即股东,与担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直接联系。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除了没有违法、信用缺失等基本条件外,只有三种人可以担任,即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而不是只有股东才能担任。当然,董事长(执行董事)也是由股东会选举决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其实质还是由股东决定。
第三、上述三种人,究竟谁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决定。如果出资比例相同,就釆取票决制,过半数即可决定谁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一般来说,由实际经营公司的股东或其指定的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有利于对外签订合同和决策,提高工作效率。
若股东出资比例相同,又都参与实际经营,根据我们的经验,建议由掌握公司核心资源的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更有利于公司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和快速发展。
在出资相同的情况下,让一位有行业背景,或对行业有深刻的认识,或有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发展方向,有一定的人脉资源的人当法人代表。
出资相同,谁当法人?这里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吧,类似这种情形,没有规定一定得谁来当的,谁都可以当,或者也可以全都不当。
实际上,这事也不是什么难事,既然可以一同出资开公司,定会作出一定的约定或签订有协议,不然也不可能合伙开公司。不管各方出资比例如何,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自然也是可以协商解决。
法定代表人也是有具体法律规定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具体如谁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我们知道,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应该由具有一定企业管理或执行力较强的人担任。
另外,最好让没有什么经济纠纷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是很有必要,避免因其个人原因使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还有就是,不是由谁来当的问题,是谁不想当的问题。经常说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背锅的,不想因公司的问题给投资者带来不必的麻烦,也可以主要让贤,让更愿意担任此职位的人担任,由其承担公司的责任。
简单来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谁都可以当,谁也可以不当,与出资比例无关。
公司出资多少与谁当法人没有必然联系,一般情况由出资人共同决定。法人可以是出资人中的任何一位,也可以由出资人以外的人担任!在出资相同的情况下,出资人都想当法人,可以以投票的方式或者抽签的方式决定。
虽然我不懂什么专业知识,但如果是我跟朋友出现这样情况,分两方面考虑,一出资相同,接下来他们在生意上发挥的作用跟投入精力是一个参考依据,如果一方只是投钱,不出力,少分是应该的,第二方面,可以看侧重点,如果有钱的他更想要这个生意掌控权,而不是现金,可以少分,也就是两人需求方向。但这些都需要投钱前期双方都确定好,才行。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体现了“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这一基本原则。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所以出资比例相同,那么表决权也是相同的,但是可以在章程里面约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权相关内容,然后通过两人的股东会决议,决定谁担任什么职务,来行使不同的权利。
根据规定出资人既为股东, 与担任法定代表人没有关系。担任法人代表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决定。如果出资比例相同,就釆取票决制,过半数即可决定谁能担任法定代表人。